我再次被他抛下。
沈暮的选择从来就不是我,他不爱我。
没有人爱我。
我是一个腺体先天有缺陷的omega,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。
信息素淡到几乎没有,身体也羸弱,自小受尽霸凌。
岁那年,我被同学围在天台殴打,是沈暮路过救下了我。
他是本市首富的儿子,也是公认的校草,只一个眼神就吓退了那些欺负人的喽啰。
我躺在地上,糊着满脸的血和泥,朦胧视线中只看到两条修长的腿。
沈暮在我面前蹲下,温柔地用湿巾帮我擦干净脸,笑了一下。
“花猫似的,长得倒是挺漂亮。”
迫人的信息素熏染得我脸红心跳,阳光下沈暮的眼睛明亮深邃。
他请我吃了早餐,还带我去买了一身干净衣服。
高中三年,我被沈暮护在羽翼下,没有人再敢欺负我。
尽管他只是一时兴起,救我就如同救助一只野猫,单纯觉得好玩。
但在短暂的生命中,他是第一个让我感觉到温暖的人。
我无法控制地爱上了沈暮。
但我知道我不配。
也知道沈暮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。
沈暮对谢殊从来不吝惜高调示爱,豪车接送,明牌珠宝悉数奉上,只为博美人一笑。
我无比羡慕,但只能揣起心思,躲在暗处偷偷暗恋。
从高中到大学,再到毕业后去给沈暮当助理,追逐他成了我人生中唯一的意义。
只要能每天看见他,我就心满意足,不敢奢求更多。
却没想到,谢殊把沈暮甩了。
胃口被养大的人,只会越来越不知足。
谢殊在国外旅游,邂逅一个当地豪门,资本雄厚的老钱。
他迅速被对方迷住,果断与沈暮分手。
沈暮被刺激得不轻,借酒消愁,我在酒吧找到烂醉如泥的他,将人送回家。
临走时他一把拽住我,目光迷离,“小殊,是你吗?”
带着酒精味道的呼吸拂在耳畔,熏人欲醉,我一时忘记躲开。
见我没反驳,沈暮紧紧将我抱在怀里,热切的吻落在脖颈。
“太好了,回来就好,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。”
他醉得神志不清,将我认错,可我犹豫半晌,终究是没舍得推开。
这或许是我唯一一次与沈暮亲密的机会。
就让我放纵一回吧,哪怕是偷来的欢愉。
原以为沈暮发现我的龌龊心思,会将我赶走。
却没想到第二天醒来,他静默地依靠在床头抽完一支烟,问道:“林廷,你要不要跟我结婚?”